2020年12月8日,海豐縣公安局成功打掉可塘鎮城格山村涉惡犯罪團伙,抓獲了周健新(男,41歲)、周永添(男,49歲)、周致為(男,58歲)、黃永條(男,72歲)、周寶雄(男,64歲)、周澤超(男,30歲)、周禮切(男,45歲)等7名犯罪嫌疑人(均為可塘鎮城格山村人)。經初查,周永添等7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威脅、指使他人操縱選票,并多次參與、指使他人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橫行鄉里,影響惡劣。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進一步深挖徹查該涉惡犯罪團伙的犯罪事實,依法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營造平穩有序、風清氣正的換屆選舉環境,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是涉嫌城格山村該涉惡犯罪團伙的成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于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繼續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凡是為城格山原村委干部犯罪團伙實施包庇,或者幫助毀滅、偽造證據以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犯罪行為的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
二、凡是為城格山村該涉惡犯罪團伙充當“保護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認清形勢,立即到紀委監委或公安機關講明問題。對于拒不投案自首的“保護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查處,并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三、凡是遭受過該涉惡犯罪團伙不法侵害的相關單位、企業、社會團體、被害人及知情人,請積極到公安機關報案或提供線索、證據。對于檢舉揭發人員信息,公安機關將嚴格保密。對于打擊報復舉報人、被害人、證人及其親屬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
四、歡迎知悉相關情況的人民群眾,通過口頭、電話、郵寄、親臨等方式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該涉惡犯罪團伙以及充當該團伙“保護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犯罪問題,公安機關將嚴格保密,對提供重要線索并查證屬實的,以及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并經查證屬實的,或者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舉報電話及聯系人:
黃警官:13500088007
羅警官: 19928531579
郵寄地址:海豐縣公安局掃黑辦(海豐縣紅城大道西海豐縣公安局三樓311室)
郵箱地址:hfgashb@139.com
海豐縣公安局
2020年12月9日